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学部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江大校〔2018〕13 号)文件精神,现启动2019年度农业装备学部成果认定工作。
一、申报要求
1.除学部认定的农业科学ESI论文外,申报成果应与农业工程学科相关。
2.成果要求参照《江苏大学农业装备学部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江大校〔2018〕13 号),除ESI高被引论文、被引频数大于30的EI论文外,申报成果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产生。
3.ESI高被引论文、被引频数大于30的EI论文须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发表,其中ESI高被引论文认定标准为两年内连续5次出现在ESI高被引数据库中,EI论文的被引频数指WOS中的他引次数。
4.申报“学部认定的农业科学ESI论文”成果奖励的论文须符合以下条件:在学部发布的ESI农业科学期刊目录(见农业装备学部网站--规章制度)中,对于不在该目录中的影响因子大于0.5的ESI农业科学期刊,请提供证明材料;须引用1篇以上本校的近年发表在ESI农业科学期刊目录中的文章(请务必在证明材料中标注清楚,对于未标注的成果,学部将不予以认定)。
二、奖励原则
1.学部按就高原则对符合奖励标准的成果奖励一次。对于2018年学部已经奖励的农业科学ESI论文,在2019年进入“ESI高被引论文”的,学部追加奖励到相关标准。
2.对于符合农业装备学部成果奖励标准的ESI高被引论文、ESI论文,如果研究生院已经奖励,学部在研究生院奖励的基础上追加到学部成果奖励标准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
成果经个人申报,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后报学部办公室,学部组织专家认定。
请将农业装备学部成果认定申请表纸质稿一份(模板见附件1)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12月10日前提交至农业装备学部综合办公室(农测1号楼303室),申请表电子稿发至邮箱nyzbxb@ujs.edu.cn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88791271
联系人:王亚娜
农业装备学部
2019年11月28日
附件1:农业装备学部成果认定申请表